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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條件
所有遞交的作品必須由MACtac自黏貼膜製成。參賽作品必須註明所使用的MAC tac感壓膜種類。
參賽作品須於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創作並展出。
每一參賽作品需分別填寫一份參賽表格。可接受表格影印本。
主辦人收取任何參賽申請乃基於假設即參加者已取得各有關人士和產品擁有人及/或廣告所屬的公司之預先批准。此乃參賽者的主要責任。
參加作品的郵簽須為2008年1月31日或之前。
個別國家倘向獎品徵稅,稅項得由獲獎者負責。
閣下參加是次比賽即表示MACtac有權以其認為恰當的方法公開所收到的作品、及任何參加表格上的資料及得獎者的照片。
參賽作品將不獲退還,所有遞交物品歸MACtac所有。
得獎者將於2008年首季接到通知結果。評判擁有對一切有關比賽事宜的最終決定權。
所有MACtac及其附屬公司並分銷商之僱員,及僱員之家屬均不得參賽。
任何不符合規則、條件及指示的參賽申請可被取消資格。
贊助商保留權利可酌情決定取消整個或部分獎勵計畫,在此情況下所有參賽者將獲通知而所有參賽作品將予以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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